一、监考人员须由我校正式在岗且身体健康的教职工担任,主监考由拟转入学院组织,副监考由学生地址学院组织。
二、11月11日(周一)12:00起,考生可登录教务办理体系查询详细考试时刻和地址。
1、考生须带着自己有用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或学校一卡通)参加考试。无上述有用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须于考前20分钟进入考场,进场时应遵守监考人员办理。正式开考30分钟后,一概不得进场。考试开端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
3、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参阅。禁止带着手机、复习资料等与考试无关物品进入考场,一经发现,按考试作弊处理。
4、各学院必须依照本告诉要求,告诉本学院考生及时检查考场组织,并按相关规定提早做好考前准备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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