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2025年幼升小、小升初招生日程表将于6月4日发布,6月10日至19日进行网上登记。
2.申请公办学位的登记对象为年满6周岁且2025年8月31日前满六周岁的贵阳市户籍儿童及法定监护人具有贵阳市有效居住证的同年龄段儿童。
3.同时,民办学校报名登记对象为贵阳市户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贵阳市有效居住证的儿童。
4.网上初审报名期间,家长需按照平台要求登记信息,平台将通过公安信息系统审核学生的户籍或居住证等信息。
5.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将按照公办学校的招生原则进行招生,包括户籍生公办学校现场审核及学位确认和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派位及学位确认等。
6月10日-6月19日,报名期间每天开网时间为上午9:00-晚上24:00。
小学一年级:须年满6周岁,202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贵阳市户籍儿童,以及法定监护人具有贵阳市有效居住证且符合登记区(市、县)招生政策的同年龄段儿童。
初中一年级:具有贵阳市户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贵阳市有效居住证且符合登记区(市、县)招生政策的2025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小学一年级:须年满6周岁,即202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具有贵阳市户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贵阳市有效居住证的儿童。
初中一年级:具有贵阳市户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贵阳市有效居住证的2025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③民办学校报名登记:贵阳市各区(市、县)户籍生或学生法定监护人具有贵阳市有效居住证,可选报本区(市、县)内1所民办小学或初中。
①直接登录“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站,网址:。(现暂未开通,将于6月10日开放报名)
②登录贵阳市教育局网站,点击“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链接进入平台。(现暂未开通,将于6月10日开放报名)
③登录贵阳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网站:,点击“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链接进入平台。(现暂未开通,将于6月10日开放报名)
为了更好地进行网上登记,报名时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QQ浏览器(极速模式)。
进入“爽贵阳”微信小程序或手机APP,在页面内找到“义教入学”登记入口。
报名期间,家长请按照平台要求登记信息,平台将通过公安信息系统审核学生的户籍或居住证等信息。学生信息要如实填写,如填报虚假信息将影响学生正常入学。
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料审核在7月14日-7月21日期间完成,现场资料审核完毕后由家长当场签字确认积分,审核工作统一从7月14日开始,各区(市、县)教育局结合真实的情况自行确定结束时间。
(1)报名期间,每名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可在其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区(市、县)选择填报1所民办学校。
(2)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录取学生全部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在报名学生中产生。
(3)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由学校根据家长意愿直接录取报名学生,原则上学校不得录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
平台将根据户籍生登记的信息,依据各区(市、县)教育局公布的划片方案,将学生分配到相应现场审核点,平台将于7月26日后开放打印现场审核表,家长按现场审核表上要求的时间、地点和需提供的资料到审核点进行现场审核。
审核未通过的学生由区(市、县)教育局根据招生政策进行统筹安排,一经确认,系统锁定学生录取信息,不能再被其他公办或民办学校录取。
(1)各区(市、县)教育局在完成户籍生资格审核后,根据本区剩余学位情况,结合已登记的随迁子女积分审核结果,分配随迁子女到对应学校。
(2)公办中小学进行随迁子女学位确认,具体时间、地点、证明材料由各区(市、县)教育局在本区教育局官网另行通知。
2025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继续实行“阳光分班”,各区(市、县)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利用“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学生、班主任通过双随机方式组建班级。
上面学区查询专题可根据学校进行搜索,查看学区范围,如果想分区县查看学区划片信息,大家也可以直接点击下方蓝字查看↓↓↓
2025年,贵阳市继续坚持公办学校划片入学。各区(市、县)教育局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依据学校分布、适龄学生人数、学校规模、上下学交通状况,结合区域教育布局调整、新建及改扩建小区、人口变化等因素,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科学划定公办学校招生入学范围。
同时,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或学校实际办学承载能力的,按照已公示明确的规则录取,未录取的学生需在相邻片区就近协调安排入学。实施多校划片和小升初对口直升的,应提前向社会公布有关政策要求。省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高校、科研机构附属义务教育学校,按教育部相关规定纳入属地招生管理,由学校所在区(市、县)教育局下达招生计划。
市体育中学等招收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体艺类专门学校可组织并且开展专业项目测评,不得组织文化课科目考试,招生方案须经专业主管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继续实施民办学校统筹招生,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区(市、县)学生入学需求,所在区(市、县)招不满且审批机关为市教育局的,可以在全市范围内适当跨区(市、县)招生。
民办学校报名对象为具有我市户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我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每名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可在其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区(市、县)选择填报1所民办学校。
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录取学生全部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在报名学生中产生;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由学校根据家长意愿直接录取报名学生,原则上学校不得录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
电脑随机派位结束后,被录取学生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和指定渠道缴纳学费,完成录取锁定。报名截止后,报名人数少于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要制定补录方案,经其所在区(市、县)教育局按流程审批后,在规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内补录合乎条件的学生。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按照公办学校的招生原则进行招生。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得报名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
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学生符合民办学校报名条件的,可以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初中部招生名额多于小学部直升人数的,多余学位要按民办学校招生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初中部招生名额小于小学部直升人数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在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方面,各区(市、县)教育局要严格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是根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完善随迁子女入学细则,推进外来人员随迁子女仅凭居住证入学;要落实《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在筑接受义务教育指南》要求,做好积分审核、入学安排等相关工作,加大脱贫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保障力度;公办学位不足的,应继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并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办法,确保学生免费接受义务教育;需要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凭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享受持内地(大陆)居住证公民的同等待遇;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合乎条件的,由其居住区(市、县)教育局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办理入学手续。
同时,各区(市、县)教育局在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方面,要积极地推进融合教育,按照分类安置的原则,“一生一案”做好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保障;在保障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入学方面,要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户适龄子女义务教育保障到位,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做好搬迁户子女就学衔接工作,并严控班额;在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方面,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性优惠规定,对烈士子女、合乎条件的现(退)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归国华侨子女等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细化入学操作程序,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按照相关规定,协调办理入学手续;在加强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关爱方面,要及时为不方便或不会使用网上报名的农村留守儿童家长提供便民服务,防止留守儿童因家庭关爱缺失而影响报名入学,对居家无人看管照顾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要结合个人意愿和村(居)委会意见优先安排到寄宿制学校就读。
新闻推荐
【2025-05-24】
【2025-05-23】
【2025-05-23】
【2025-05-21】
【2025-05-20】
【2025-05-18】
【2025-05-17】
【2025-05-17】
【2025-05-16】
【2025-05-15】
【2025-05-15】
【2025-05-14】